项目申请材料清单:
1、项目申请人登记表(相关部门盖章);
2、项目申请书;
3、申请声明。
说明: 1、《项目申请人登记表》、《申请声明》的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,打印签名或没有签名的视为无效申请。
2、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必须完全一致,若出现不一致情况,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。
3、我会不接受项目申请人直接邮寄、递交或请他人转交的材料,非学校统一邮寄的材料将视为无效材料。申请人的证书、证明等相关证明类材料不需邮寄到基金会,但申请人应自行妥善保存,我会将按受助对象5%的比例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随机查验。
4、无论申请人是否最后被确认为扶助对象,邮寄至基金会的项目申请材料将一律不予返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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